流行音乐:时代特有的动人旋律******
作者:吴慧娟(福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当代中国流行音乐的兴起,与改革开放有着密切而直接的关系。伴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港台流行音乐也在内地快速蔓延,并为音像市场繁荣发展打下基础。
内地歌迷最先接触到的流行音乐歌手,就是被誉为“甜歌皇后”的邓丽君。20世纪70年代末,邓丽君演唱的《甜蜜蜜》《小城故事》等流行歌曲,传入内地的千家万户。甜而不腻的清新唱法,欢快轻盈的曲调,易于理解的歌词,给改革开放初期的内地打开了一扇流行音乐之窗。邓丽君的歌曲深刻影响了内地乐坛,一大批歌手从模仿她开始走上流行音乐演唱道路,一大批音乐人靠听邓丽君的音乐掌握了流行音乐写作技巧。
“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在1984年央视春晚舞台上,一首《我的中国心》通过电视机传遍大江南北,激昂的歌声激发了国人的民族自豪感。80年代,《万里长城永不倒》《万水千山总是情》《我的中国心》《龙的传人》等港台爱国歌曲得到广泛传唱,在大众中激发了浓烈的爱国情怀和血浓于水的民族自豪感。
流行歌曲在争议声中迅速崛起,并逐渐演变成为大众流行文化。年轻人以哼唱流行歌曲为乐趣,全国大型声乐比赛设置了“通俗演唱”奖项,正式承认了流行音乐的地位。从此,中国歌坛“通俗”“美声”“民族”三种唱法开始并驾齐驱。流行歌曲的种类开始增多,校园民谣、摇滚、迪斯科等萌芽发育。一曲表达人类呼唤和平和真情的《让世界充满爱》,通过百名歌星的集体演唱,向世界展示当代中国流行音乐风采,将这一时期的流行音乐推向高潮。
时间来到90年代,音乐创作呈现繁荣景象。虽然港台音乐仍然不容忽视,但内地流行音乐的原创力量开始得到社会认可。《亚洲雄风》《黑头发飘起来》等亚运歌曲走红,雄壮的流行歌曲与国际体育大赛结合,犹如一股流行音乐的传播“飓风”,感染了全体民众。摇滚乐走向高潮期,组乐队成为年轻人的时尚潮流。城市民谣、校园民谣、军营民谣及说唱乐、爵士乐等不同风格的流行音乐百花齐放,《小芳》《同桌的你》《一封家书》等代表作,触动了亿万年轻人的心,反映了工业化初期,中国人口流动加快的社会变化。《东方之珠》《七子之歌》等回归音乐涌现,见证香港、澳门回到祖国怀抱,坎坷沧桑、大气恢宏的艺术效果,深深印在每位中华儿女的心头。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流行音乐也走向繁荣阶段。制作精良的MTV将视听效果推向极致,流行音乐的艺术特征,也由此得到了彰显。“卡拉OK”在全国遍地开花,成为大众娱乐消遣的潮流消费,年轻人呼朋唤友K歌玩耍,商人把唱“卡拉OK”作为招待客人的保留节目,民间涌现出无数“麦霸”,这些世俗化消费的典型标志,体现出当代中国流行音乐的大众化、商业化。
迈入21世纪后,中国国力不断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水平日益提高,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让世界为之瞩目,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大众对精神消费的需求也随之高涨。这些因素,都影响到了流行音乐,使其呈现出了民族化、高雅化、国际化的趋势。以《阿姐鼓》《吉祥三宝》《北京欢迎你》《天路》等为代表,反映出音乐创作和流行的变化,社会大众的音乐审美提升,新生力量崛起,流行音乐走向多元化、个性化。在这个阶段,华语乐坛上出现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高峰,“中国风”席卷全国,以陶喆、周杰伦、胡彦斌、许嵩等为代表的一批音乐人,将中国古典文化元素与西方流行音乐范式相结合的全新尝试,给中国流行音乐赋予了新的内涵,注入勃勃的生机与活力,让大众看到了流行音乐的更多可能性。
数字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对流行音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音乐作品创作实现了数字化,通过网络迅速传播。2010年代以来,网络流媒体成为主流载体,网络流行歌曲逐渐变成主角,流行歌曲的创作群体急剧扩大,一大批网红流行歌曲出现,比如《小苹果》《卡路里》等。数字工具的普遍应用,降低了网络流行歌曲的创作门槛,快节奏、电子音乐、“洗脑”歌曲受到网友欢迎。不过,问题也出现了,网红流行歌曲的同质化严重,旋律、歌词的整体创作水平下滑,很多歌曲内容雷同,听上去很耳熟,却又很难分辨究竟是哪一首歌。高质量流行歌曲的稀缺,引起很多人的担忧。
在去年底,一首《孤勇者》横空出世。《孤勇者》本来是一款电子游戏的主题曲,却实现了破圈效应,在大众层面传唱,并演变成儿歌,成了小朋友们的“接头暗号”。有人做过测试,只要在小朋友身边哼唱“爱你孤身走暗巷”,立刻就会引起小朋友跟唱。《孤勇者》歌词寓意深刻,展现出奋斗拼搏精神,曲调昂扬,鼓舞斗志,正能量满满,这是它成为现象级流行歌曲的主要因素。
当代中国流行音乐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态势迅猛,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如今已成为社会大众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流行音乐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到,其与历史互洽,与时代共振,并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发展中形成了具有民族文化色彩的中国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演变的步伐并未停歇,还将继续伴随时代的脉搏而跳动,奏出时代特有的动人旋律。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3日 16版)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