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特斯拉降价,小鹏汽车最高下调3.6万元******
在特斯拉、问界之后,又一家新能源车企加入降价阵营。
1月17日,小鹏汽车宣布调整旗下部分产品价格。其中小鹏G3i价格下调幅度为2万元~2.5万元不等;小鹏P5价格下调2.3万元;小鹏P7价格下降幅度为3万元~3.6万元;2022年9月上市的G9车型价格保持不变。
此前,特拉斯在调整售价时引起了部分老用户的不满,小鹏汽车和问界在新车售价下调的同时,均增加了对于老车主的补贴方案。小鹏汽车方面表示,对于在本次价格调整前一年内订购小鹏G3i、P5、P7的用户,小鹏汽车将延长整车质保至10年/20万公里,并赠送四年基础保养。
特斯拉的大幅降价再次搅动了新能源车市。2023年1月1日开始,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正式退出,已有多家车企宣布受到补贴取消影响而小幅上调产品价格。不过,特斯拉1月6日突然宣布大幅下调产品价格,部分产品给出了国产以来的最低价格。受到价格下调的影响,近两周以来,特斯拉订单量明显增长,全国多个地区特斯拉门店客流量大幅增加。
同时在价格大幅下调之后,特斯拉和小鹏、问界、比亚迪等中国品牌的产品价格重叠区间增大,蚕食了部分竞品的市场份额。
湘财证券发布的一份研报显示,特斯拉作为行业标杆,其产品定价会影响其它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生存空间,特斯拉降价促销势必加剧竞争。亦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新能源汽车承压较大,即便没有官宣价格调整,部分品牌势必会加大终端的优惠力度。
不过,1月为汽车销售的传统淡季,叠加国补退出、动力电池成本仍处于高位运行等多方原因,目前大部分车企暂未跟进特斯拉下调售价。截至1月17日,仅问界和小鹏两家新势力车企跟着特斯拉宣布下调产品价格。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今年2月到3月,碳酸锂价格可能出现相应回落,车企也将会推出新品、新技术,可能会推出相应的降价措施。
目前,虽然车市承压,但业内对新能源车未来发展依然看好。2022年新能源车市场飞速发展,销量逼近700万辆,渗透率达到25%,新能源汽车已呈现出对传统燃油汽车较强的替代效应。部分机构和业内人士预测,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800~1000万辆,进一步抢夺传统燃油车的市场。
随着特斯拉、小鹏等车企的价格调整,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汽车价格差异进一步缩小。以特斯拉Model 3为例,在1月6日的价格调整后,其起售价已和帕萨特、迈腾等合资车企B级燃油车产生较大的重叠;小鹏G3i在价格调整后,亦与本田XR-V、大众途岳等产品处于同一 售价区间。
惠誉评级亚太地区企业研究部董事杨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新能源车企的共同目标是在整体车市中切下更大的一块蛋糕,特斯拉带头的价格下调会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车的性价比。而对燃油车而言,2022年的刺激政策已经透支了一部分需求,新能源车市场的价格战可能会延伸到燃油车市场。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